一是突出监督性,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、旁听、回访制度,做好案前、案中、案后全程监督,通过案件旁听、满意度回访、征询办案机关反馈意见等方式,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零问题、零投诉。二是突出服务性,严格执行“一次性告知制”“限时办结制”等制度实现未成年人申请“零等待”。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接待、优先受理、优先指派“三优服务”。三是突出针对性,坚持“日常普法+精准普法”双管齐下,创新“线上+线下”“集中+分散”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形式,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、心理干预帮助。四是突出联动性,构建政府、社会、家庭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,组织司法局、公检法、关工委、妇联等部门协作工作,同时规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,切实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。今年以来共开展未成年人相关宣传活动20余次,办理相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6件。
樟树市“四突出”夯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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